9月16日,学校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校部五楼会议室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校长张珂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柯丽,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延明、孙秋野、夏明超出席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总体情况的汇报以及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相关情况说明,审议并投票通过了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张珂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严格把控各个培养环节质量关,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底线。二是要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单位要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与导师共同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强化研究生科研诚信意识,营造良好学术环境。三是要激发科研动力。鼓励更多青年导师积极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展更高质量的创新研究,切实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